【新聞】「媽媽法官」鄭麗燕法官:對狗唱歌,駁回對狗割聲帶 動物保護打前鋒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20091101
在廿多年的法官生涯中,鄭麗燕法官碰過許多形形色色的案子,包括為狗兒伸張正義。
一名宋姓女子在大廈內養了四隻狗,吠聲擾鄰。經調解,宋女同意割除狗的聲帶,但事後鄰居仍然聽到狗吠聲,顯示狗聲帶未割除,於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當時的調解曾依法送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於核定」,在法律上「等同確定判決」,執行處法官通常會同意強制執行。但是,鄭麗燕卻駁回。
她認為,「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可科處罰鍰;本案要求割狗聲帶是虐待、傷害動物的行為,違反了動保法,法院不能准許。
鄭麗燕法官說,人類的糾紛不能禍及無辜的狗兒,切除狗聲帶是處罰狗,而不是飼主;而且,割除狗的聲帶非常殘忍,該次調解應為無效。後來抗告到高院,高院法官也認同鄭麗燕法官的看法,駁回抗告。
鄭麗燕很欣慰,因為她也是愛狗人。「十多年前我在建國花市買狗時還被騙,花六千元買隻博美狗,養大後才知道,其實牠是德國狐狸狗。」她充滿感情地說:「人狗之間的情感不是沒養過狗的人可以體會的。」
她原本不會騎單車,但為了載狗兒兜風,她甘心花時間學騎車。載狗出遊時,她還會忘情地邊騎、邊對狗唱歌!
「我在大學參加過合唱團,學過發聲練習。」聽來,鄭法官對自己的歌聲相當有信心;唱歌和逗狗,是她生活裡極大的安慰。
新聞來源:2009/1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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