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如何申請合宜住宅?購買合宜住宅的資格、準備什麼文件?

【不動產】如何申請合宜住宅?合宜住宅是什麼?

因為高房價令平民老百姓怨聲載道,無殼蝸牛控訴無「居住正義」,政府為了平衡民眾關於「住」的需求,於是陸續推出一連串的房市政策,其中,為了推動「居者有其屋」,更興建「合宜住宅」,由政府招商,由建商投資興建,並以平實合宜的價格優先售給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的民眾。

 

 

合宜住宅是什麼?

合宜住宅是中華民國內政部於2010年4月22日推動的「健全房屋市場方案」,以出售的公共住宅為主。合宜住宅由政府提供土地,低價賣給建商,由建商提供資金技術興建,想要承購的民眾需符合限定資格,提供無自有住宅中低收入家庭以合宜價位購買,促進臺北都會區住宅供給與需求之均衡,制衡房價上漲情形,但因為後來爆發合宜住宅弊案後,內政部曾表示未來將不再續推此政策。

 

合宜住宅起源於2009年底行政院長吳敦義宣布於機場捷運A7站興建「平價住宅」,後來平價住宅更名為「合宜住宅」,於2010年納為行政院正式政策。後來陸續核定「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提擬「淡海新市鎮二期合宜住宅」,以及由地方政府自行推動的「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台中精密園區合宜住宅」等,目前所有合宜住宅合計約13,000戶。

 

 

 

 

合宜住宅跟社會住宅有何不同?

合宜住宅」有人戲稱就是以前「國民住宅」的翻版,而與「社會住宅」只租不賣有所不同,「合宜住宅」為一次性買斷,「社會住宅」則是向政府租屋,是政府為解決民眾關於「住」的階段性需求,也是為了民眾平衡「住」的市場供需。

 

 

 

 

申請「合宜住宅」有什麼資格限制?應具備哪些條件?

想要購買合宜住宅的民眾,必須先符合營建署公佈的申請資格。

1、購買人必須年滿20歲。

 

2、無自有住宅。

 

3、家庭年收入必須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台北市50%分位點(110年度為166萬)家庭的平均所得。

 

 

家庭成員的資格限制

家庭組成也要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

1、有配偶

 

2、與直系親屬設籍在同一戶。(同一戶籍內的配偶、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等必須沒自有住宅;若配偶屬不同戶籍,則與配偶同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也必須沒自有住宅。)

 

3、若單身須年滿40歲。

 

4、父母均亡,同一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滿20歲但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5、若合宜住宅公開銷售3個月後仍有餘屋,承購資格的家庭年收入,則可放寬至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台北市8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

 

公開銷售6個月後若仍有餘屋,就不再有任何資格限制。

 

 

如:37歲仍單身的王小姐,與63歲的母親及29歲但仍在念研究所的弟弟同住,三人名下都沒有自有住宅,三人加起來的一年家庭總收入低於158萬。因為一家人始終是無殼蝸牛,王小姐很希望能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因此打算申請政府開辦的合宜住宅,不過王小姐未滿40歲,所以王小姐若想搶在公開銷售3個月內申購,必須以媽媽的名義申請才符合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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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要準備什麼資料?

想要申購合宜住宅,以下資料缺一不可:

1、申請書。

(可至內政部營建署下載,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

 

2、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若夫妻分戶或戶籍內的直系親屬跟配偶分戶的話,要同時檢附配偶、戶籍。

 

3、內直系親屬配偶的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必須是在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超過無效)。

 

4、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應包括全部家庭成員資料,需自行向稅捐單位申請,必須在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超過無效)。

 

5、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應包括全部家庭成員資料,所得資料採計年度為2010年度)。

 

6、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標準信封。 

 

7、與他人共同持有建物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第一類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一平方公尺等於0.3025坪)

 

8、若家庭成員有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或依親居留證、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或入出國(境)紀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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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開始受理申請?提出申請後,多久可以知道審查結果?

送出申請不等於取得資格,審核作業時間依依各縣市政府作業情況有所不同,原則上是一至兩個月內會完成審查,需要補資料時都會通知,若通過資格審核,會掛號寄送證明送至通訊地址。

 

 

 

 

 

浮洲合宜住宅提供興建戶數5%,讓附近地區民眾優先承購,有哪些相關的規定及條件?如果將戶籍遷到浮洲地區,是否有優先承購權?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將提供合宜住宅興建戶數的5%給設籍在新北市板橋區浮洲地區(包含華中里、浮洲里、大觀里,僑中里、歡園里、聚安里、復興里、大安里、中山里、龍安里、福安里等11里)的住戶,若符合第一類資格更可優先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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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人只能登記一處的合宜住宅嗎?

申購人可同時申請「板橋浮洲地區」與「林口A7機場捷運」2處合宜住宅。營建署公開電腦抽籤,選出正選與候補的申購順序,申購人必須在建商公告的受理時間內,辦理購屋、簽約之事宜。申購人憑證明只能購買一處合宜住宅,一但與建商簽約後,日後就不能再登記或購買任何合宜住宅了

 

 

 

合宜住宅幾年之後才能轉賣?

舉例來說,林口的合宜住宅規定5年內不得轉賣,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則需要10年後才能轉賣,但轉租則沒有限制。

 

 

合宜住宅承購的三階段

第一階段

興建廠商取得建照後公開銷售時 開放第一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承購。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開始銷售約3個月後尚有餘屋時,符合第一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得優先排序承購,如仍有餘屋,再開放至第二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承購。

 

第三階段

第二階段開始銷售約3個月後尚有餘屋時,本階段開始銷售30日內,僅可銷售符合第一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滿30日後如仍有餘屋,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不再有任何資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