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院黑手前高等法院「石木欽案」新聞整理:買股炒股逼死銀行員,司法最黑暗的一面、呼籲受害者訴請法院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法律】法院黑手前高等法院「石木欽案」新聞整理:買股炒股逼死銀行員,司法最黑暗的一面、呼籲受害者訴請法院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濫用國家公權力的前高等法院院長石木欽遭到監察院彈劾石木欽法官貪汙據證確鑿、褻瀆國法,令國家司法蒙羞,有損國家威信、使人民對司法公信力、信任感蕩然無存。

 

石木欽位高權重卻濫用國家權力、知法犯法,石木欽違失情節重大,宛如法院共犯結構,在此呼籲除追究石木欽不當行為且予以免職、行政嚴懲之外,訴請應受理民眾申請石木欽任職期間認有被喬案之疑義的案子特別重審再審,匡正世道人心、以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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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銀行員之死…揭開司法最黑暗的一幕!監察院「石木欽案」真相完整披露(今周刊)

一位銀行員之死,看出司法黑暗的一面!在監察院報告所指向的情節中,富商、調查官、法官捲入,負責追債的銀行員從無罪之身,變成有罪之人、抑鬱而終,至今仍是有罪之身,他的故事,是台灣司法最大的諷刺,卻也是雨過天青的機會。

 

「按被告死亡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2003年8月14日,最高法院這麼說明一起偽造文書案件的判決理由。

 

或許是僅一頁長的判決書中沒有任何勁爆內容,也可能因為被告只是個平凡的銀行經理,總之這起案件,當年並未引起太多關注。

 

這位英年早逝的銀行經理,也是最高法院判決書裡的被告,名叫諸慶恩。這場糾纏著他直到生命最後一刻的司法訴訟案,必須回溯到1995年。

 

當年4月6日,翁茂鍾擔任總經理的怡華公司財務副總經理吳仙富,對諸慶恩任職的百利銀行(現法國巴黎銀行),交付董事會協議文件、議事錄、一張面額1000萬美元的本票與授權書,以便怡華與百利銀行進行遠期外匯與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1997年7月,怡華的11筆外幣選擇權交易產生巨額虧損,造成逾769萬美元的損失,百利銀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怡華兩年前開出的本票,但怡華否認授權上述交易,雙方因此就本票債權存在與否,對簿公堂。

 

這起雙方各執一詞的訴訟案,在隔年3月3日、台北地院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出現戲劇性發展。關鍵人物吳仙富向台南地檢署自首,供稱是自己偽造本票與交易憑證,並非獲得公司授權交易。6天後,台北地院簡易庭判決怡華勝訴,本票債權不存在。

 

 

 

翁茂鍾為甩千萬美元債務走險棋?筆記揭百利案約談前商討「自首」一事

但根據監察院調查,百利銀行曾在1996年5月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結算的18萬美元匯入怡華公司帳戶,怡華又將這筆錢轉為新台幣;1997年4、5月間,怡華也兩度匯款至百利銀行供外匯選擇權交易扣款之帳戶,監委因此推測,「吳仙富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情事,翁茂鍾早已知情。」

 

監委進一步比對翁茂鍾的筆記本內容後發現,當怡華與百利銀行進入司法攻防以後,翁茂鍾就密集和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石木欽「討論百利案」;1998年2月27日更清楚寫下「3月3日法官將約談吳仙富,律師建議其於3月2日自首」,3月3日又記載「吳仙富家,和其家人討論自首和下午開庭事」,懷疑吳仙富自首是出於翁茂鍾「誘勸」。畢竟,只要本票是「偽造」,就能讓怡華這張本票的債權「不存在」,怡華也就能甩開千萬美元的債務

 

1997年7月28日,是諸慶恩捲入這場改變他一生的追債案起點。當天,台北地院核准百利銀行強制執行怡華開立的1000萬美元本票,並裁定百利銀行須提出1億4000萬元新台幣,作為續行強制執行程序的擔保。

 

百利銀行當時可以申購其他銀行的定存單,出具1億4000萬元擔保,但為了降低銀行成本,諸慶恩事前徵詢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周麗珠,是否可購買自家銀行發行、無記名可轉讓的定存單代替。得到肯定意見後,他指示下屬填製14張面額各1000萬元的定存單,交由負責存放款及可轉讓定期存單交割、清算業務的協理宋彪核決,並將這1億4000萬元提至台南地院作為擔保。

 

諸慶恩可能作夢也想不到,這個完全以公司利益出發、且徵詢律師意見後所採取的行動,將成為他遭到司法追殺的關鍵證據。根據當年判決書,諸慶恩辯稱,填製定存單提供法院擔保前,曾詢問法律意見,且製作時都據實記載買、賣過程,沒有損害銀行作業正確性的意圖;但法官痛批,銀行沒實際收受存款,就發行轉讓定存單,「交易單的真實性無以確保,對於交易相對人的保護亦將蕩然無存,甚而影響金融秩序,豈係法所容許?」

 

二審有罪判決後,檢方與諸慶恩都將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但不到40歲的諸慶恩,在2003年5月、二審有罪判決後13個月,因心臟病突發身亡,最高法院依法不受理這起上訴案。

 

 

 

基層憤慨前輩不避嫌 痛陳「應驗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對此種種情節,監委在報告中沉痛地說:「諸慶恩時值30多歲壯年,於第二審審理時死亡,附帶民事訴訟由其2位稚女承受訴訟境況特殊,石木欽身為最高法院法官,怎能不顧慮於本案評議時若遇到關係人翁茂鍾本案上訴案件,是否會有困擾或為難之處,若被揭露時是否會遭社會大眾質疑司法公正性?卻仍一再與翁茂鍾見面,評議時亦未自行迴避,一如往常參與審判,未避免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的行為,監院實在難以認同。」

 

不只監院難認同,不少基層法官亦感憤慨;一位基層法官表示,「平常讓我們敬重的法界前輩,卻不避嫌地和案件當事人飲宴、球敘,令人震驚且難過。」他認為,監察院揭露的情節,「正應驗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人民該如何相信司法?」

 

監察院去年8月彈劾石木欽、揭露這起真相後,法務部也在行政院長蘇貞昌「震怒」下,於今年1月18日宣布將清查與翁茂鍾有關的四大充滿疑點案件,這是絕對重要的第一步。(擷取自今周刊

 

 

 

 

遭爆「司法界巴菲特」 石木欽告周刊求償千萬結果出爐!(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不滿鏡週刊在司法院人審會前,報導他和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鐘不當飲宴、買股等,向周刊、社長、2名記者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今判石木欽敗訴,週刊、社長、記者免賠,可上訴。

 

石木欽提告主張,他請辭委員長一職是自我道德標準的底線,不應成為媒體抹黑標的,報導為平衡且未查證,不容許周刊假藉新聞自由嚴重詆毀自身名譽,因此提民事訴訟深思後決定提起民事訴訟。

 

石木欽認為,周刊以「涉當財團法律顧問」、「司法界巴菲特」等渲染標題惡意栽贓、貼標籤,顯有故意或過失,且報導棄法院澄清於不顧,栽贓他替死人關說。周刊認為,報導內容和人審會結論一致,可證明已經合理查證,有正當理由相信消息來源為真,另人審會後,周刊也報導引述石木欽的聲明,已有平衡報導。

 

法院認為,經比對司法院新聞稿,可知周刊報導內容和石木欽被調查的經過、結果一致,認為周刊抗辯有理由;另報導指稱「涉當財團法律顧問」、「司法界巴菲特」、「宛如股神」、「富豪宴」、「指點訴訟教戰守則」等語,屬於記者對於可受公評事件抒發價值觀,屬於主觀價值判斷的範疇。

 

再者,周刊在人審會後陸續刊登2篇石木欽聲明全文的報導,使事件得以接受社會輿論全面檢視,難以認定侵害石木欽的名譽,因此判石木欽敗訴,周刊免賠。(文章出處:聯合新聞網

 

 

 

【影片】世紀司法醜聞 20位法官捲入石木欽案(華視新聞)

 

 

 

【影片】石木欽案 法官交友踩紅線 翁茂鍾成喬事中心?(ETtoday新聞雲)

 

 

 

【銀行員之死】石木欽案重創司法 最高院長哽咽道歉(鏡周刊)

2021.03.04 15:27 文/劉志原    攝影/劉志原

本刊2019年9月起踢爆的石木欽案及揭發「銀行員之死」事件,引發各界對司法的批評,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今(4日)對此哽咽道歉,吳燦表示:「身為院長要代表最高法院向全體司法同仁乃至外界表示歉意,非常抱歉,我們沒有做得很好。」吳燦隨即起身鞠躬,這也是首次有司法首長為石木欽案道歉。

 

吳燦認為,雖然石木欽案發生在10多年前且仍在調查中,但石木欽案起源在最高法院,司法院公布的第一波20位涉入的法官,有9位是在最高法院,他說,自己與其他的法官,都很盡心、努力工作,儘管這些捲入的法官多已離退,但石木欽案發生後,司法卻被打趴在地上,他身為現在最高法院的院長,必須概括承受,要為此道歉。吳燦指出,最高法院有離退同仁牽扯在石木欽案中,對最高法院、整體司法形象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吳燦哽咽地說,很多同仁還是兢兢業業,堅守在審判崗位,他對此表示敬意,但因最高法院惹起的物議,他個人身為院長,也代表最高法院向全體司法同仁、外界表示歉意。

 

 

吳燦指出,從石木欽案中可體認到「大夫無私交」,尤其是一個司法人員,在交往對象要有所顧慮,當然不是要達到「六親不認」,但真的是「大無夫無私交」,希望這個事件趕快過去,讓最高法院負起本來應擔負起的責任。

 

 

吳燦引用司法院前副院長蘇永欽曾說過的話,「即便對最高法院有所不滿,但對終審法院要有起碼基本的尊重」,他原期盼透過制度面改革、法官同心協力從審判來獲取外界的尊重,但去年爆發翁姓商人和法官不當宴飲事件,有最高法院已經離退的法官涉入,最高法院很多同仁都牽扯其中,雖然有待相關機關調查釐清,但經媒體大肆報導,對最高法院跟整體司法形象已造成沒有辦法回復的傷害。

 

石木欽案為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長期不當往來遭人檢舉,2019年石木欽因此辭職,本刊隨即踢爆石木欽涉替翁茂鍾解答法律問題,且向翁買股大賺千萬,本追深入追查發現,十多年前翁茂鍾原本官司纏身,但有司法警調好友逾200人長期與他往來,彼此互利共生,他的怡華公司欠巴黎銀行3億元案以及翁本人因炒股遭判8年的案件最後均安然脫身,翁不必入獄也免還3億。

 

 

富商翁茂鍾石木欽等司法官往來,除「石木欽案」另還造成「銀行員之死」事件,本刊深入調查採訪後,2020年9月報導全案過程,但當時司法院及法務部對此均低調,不願表示要調查「銀行員之死」事件是否有冤,直到去年12月28日,監察院長陳菊帶領石木欽案承辦監委王美玉等人至行政院巡察,當面向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報告「銀行員之死」事作,蘇當場下令清查。

 

 

全案歷經10多年,於今年1月正式重啟調查,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今為此案道歉;另司法院1月18日公布20人懲戒名單後司法院長許宗力被罵官官相護,他1月20日隨即發公開信表示要重啟調查,預計4月20日前再公布一次。(本文出處:鏡周刊

 

 

 

 

【全文】軍方石木欽們捲入上億標案 湯曜明陳肇敏買股收襯衫(鏡周刊)

2021.02.07 文|劉志原 林俊宏    攝影|陳毅偉

司法院與法務部1月18日針對本刊踢爆「石木欽案」,公布40位司法檢調涉案名單,外界質疑為何涉入上百人只公布40人,司法院長許宗力被迫於2天後發出公開信,宣示3個月內查明真相,立法院對此也表示不滿,1月27日宣布將成立「審檢調警涉案重創司法真相調閱小組」,不過此一新成立的小組卻漏掉利益龐大的軍方。

 

 

 

涉入層級高 涵蓋各軍種

本刊深入追查發現,「石木欽們」不只在司法警調界,軍方涉入的層級更高且深,高階將領涵蓋各軍種,不僅與富商翁茂鍾密集餐敘,還經翁介紹買股票、一起打高爾夫球,並大方收受翁贈送的襯衫。

 

 

令人驚訝的是,連國防部前部長湯曜明陳肇敏也牽扯其中,筆記顯示,湯、陳二人不但收受翁饋贈的襯衫,也買進翁的股票,且在密集往來期間,翁的佳和集團更狂做軍方生意,屢屢輕鬆拿下軍方標案,總金額逾二億元,直到湯卸下國防部長後,標案才快速減少,過程極度巧合,不免啟人疑竇。

 

 

本刊調查,翁茂鍾的27冊筆記本中,除有襯衫管制表,還有一份買股名單,以手寫方式記錄曾向他購買佳和集團旗下怡安等公司股票的對象,這份名單清楚寫著某某以自己或他人名義購買股票及數量,還列出股東名冊,確認「石木欽們」上車了沒,讓司法官與軍官成了股友。

 

 

這份買股名單從1998年左右開始記錄,湯曜明黃翠梅名義買了20張佳和集團股票,匯入款項110萬元,每股55元;陳肇敏以自己的名義買進10張,匯款55萬元;海軍上將顧崇廉則以金素娟名義買了20張,匯了110萬元;政治作戰局前身總政戰部主任鄧祖琳以妻子鄧陳秀蘭名義買了10張,成交價比較貴,每股82.5元;憲兵中將劉大鵬則以劉淑芸名義買了5張,成交價也是55元。

 

 

 

一週內出脫 還可避申報

本刊調查發現,前總政戰部主任鄧祖琳上將後來出任外交部駐波蘭代表,在2005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時,妻子仍持有佳和集團股票,分別是佳和實業34張及怡華實業45張;湯曜明的買股名義人黃翠梅也仍在佳和集團股東名冊上,但持股已是零,代表已經下車賣出。

 

 

知情人士透露,向翁茂鍾買股後,通常會在一週內出脫獲利,即可免掉向監察院財產申報,但有些人來不及賣,股價過了高檔就下跌,不想賠錢只好長期持有,很少人能像石木欽一樣,由兒子向翁茂鍾以12元買了另一檔聯亞股票,竟然可賣在400元至600元的高點,大賺5400萬元。一位曾向翁茂鍾買股的司法高層告訴本刊,當時透過石木欽認識翁茂鍾,吃飯時翁說買股後會連拉一週,他就匯款買了,但他不懂股票,拉了也沒賣,放到現在都20幾年了,還遇到減資,不只張數縮水,股票現值也大減。這名司法高層吐苦水的一番話,也間接證明翁的筆記所載確有其真實性。

 

 

最可疑的是,本刊比對翁茂鍾與軍方高階將領餐敘和買股時間,赫然發現2000年至2004年翁的佳和集團在國防部的標案,幾乎無往不利,取得陸海空三軍制服、防彈頭盔、床單等軍備標案,正好是湯曜明、陳肇敏擔任國防部要職時代。

 

 

 

餐敘打通關 拿二八標案

依據軍方文件顯示,翁茂鍾的佳和集團由怡華及怡晉二家公司,共取得軍方28件軍備標案,總金額約二億四千餘萬元,其中23件是在湯曜明擔任參謀總長及國防部長的四年內得標。

 

 

2004年5月湯曜明卸任國防部長後,翁茂鍾的公司投標軍備標案即不再吃香,此後6年僅得標5件,最近一件是怡晉公司於2010年3月得標國防部軍備局的國軍羊毛背心案,總金額634萬餘元,之後即未再取得軍方的標案。

 

 

根據翁茂鍾的筆記,2000年1月3日,擔任參謀總長的湯曜明在世貿聯誼社鑽石廳與翁吃飯,在場的有法官王培秩(已故)、檢察官羅榮乾等十多人,飯局之後,從當年四月起,翁茂鍾的佳和集團首次參與軍備投標,陸續由旗下的怡華公司順利取得國防部的陸軍、海軍、空軍制服等7項標案,金額約3000萬元,得標國軍制服用的淺藍羊毛多元酯混紡布、海藍混紡水手布及藏青混紡布、草綠布等品項。

 

 

此外,翁茂鍾的另一家公司怡晉,同年也取得海軍飛行頭盔及軍方防彈頭盔等標案,就連陸軍砲兵學校的220套課桌椅標案,也是由怡晉公司取得,前後共賺進約1000萬元,光是2000年佳和集團的二家公司就搶下軍方的十項標案,可說是他轉攻軍方標案豐收的元年。

 

 

 

小白球牽線 搭上司法界

隔年2001年3月,翁茂鍾還與湯曜明相約打了二場高爾夫球;湯2002年接國防部長;2004年2月15日,湯再和翁及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石木欽、顏南全及律師黃泰鋒在鴻禧球場打球。翁茂鍾的筆記本寫著,這次打球是由湯請客,球友則是由他替湯曜明約的,顯見雙方已有不錯交情,之後翁還曾組團邀軍方人士赴日本打球。

 

 

翁茂鍾取得軍服及標案後,曾多次寄送客製化的襯衫給軍方高層,依據他筆記本「襯衫管制表」記載,不僅送襯衫給法官及檢察官,成為司法界的「另類制服」,軍方也有這款襯衫,2006年至2010年間春節、端午及中秋節,翁共寄給湯曜明7件、前國防部長陳肇敏7件客製化襯衫。

 

 

透過賣股票、吃飯、送襯衫、送保健補品及打高爾夫球等方式,翁茂鍾多方結交法官、檢察官、警界及軍方高官,也透過這樣的互利共生結構,替法官好友解決子女當兵、軍方升官及子女就讀明星小學等大小事,並讓自己的官司得以由好友們偵辦及承審,最後全身而退,不但公司欠的3億元債務不用還,自己犯下的炒股案也不用坐牢,還能搶下國防部軍備標案累積超過2億4000萬元。

 

 

軍方石木欽 賴檢調查明

81歲的湯曜明,1996年獲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擢升,成為首位本省籍陸軍總司令,一路平步青雲出任參謀總長;2000年政黨輪替,湯立即在電視上發表談話,宣誓效忠新任總統,獲陳水扁留用,並在2002年升任國防部長。

 

不過,2004年陳水扁競選連任總統時,發生「319槍擊案」,扁當選後3天,湯突然以眼疾為由堅辭,當時凱道有民眾抗爭指扁作票,扁則對湯的作法表示此為「柔性政變」。

 

 

空軍出身的陳肇敏(81歲)與陸軍出身的湯曜明同為李登輝的愛將,二人均為本省籍,卻有瑜亮情節,湯曜明的官運比陳好,湯擔任國防部長時,陳為副部長。

 

 

319槍擊案後,陳肇敏即加入真相調查委員會;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拔擢他出任國防部長;隔年八八水災,陳肇敏巡視時,要求救災官兵停工合照,遭外界砲轟,而後請辭。

 

 

【法律】法院黑手前高等法院「石木欽案」新聞整理:買股炒股逼死銀行員,司法最黑暗的一面、呼籲受害者訴請法院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陳肇敏1996年任空軍作戰部司令時,涉對士兵江國慶刑求逼供,造成江被槍決冤死,因逾懲戒時效,陳躲過監察院彈劾,但最高法院2019年2月仍判他須負擔國賠江家1億餘元中的1400餘萬元。

 

 

本刊2019年九月踢爆石木欽案後,接連揭發「銀行員之死」事件,司法院長許宗力時隔一年多,直到今年1月底才發表聲明說要查明,遭基層法官砲轟要他下台,如今又爆發湯曜明陳肇敏二任國防部長等軍方高層捲入,疑有圖利舞弊,如何善後,正考驗執政當局的智慧,並有賴檢調介入調查。(本文出處:鏡周刊

 

 

 

 

 

以上相關新聞聲明

擷取監察院、各新聞網站部份內容及Google公開可搜尋之內容,並附上引用新聞或來源網址,若以不想被引用的新聞媒體請告知,立即刪除,感謝萬分。

 

 

 

 

石木欽與石木標是兄弟嗎?

附帶一提,石木欽跟前中華電信總經理石木標,不止名字只差一個字,連外表都長超像的呢!

(如果有幸跟中華電信打官司的人,對於判決結果覺得很詭異、很奇怪,也不用太驚訝……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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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拍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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