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建物未做保存登記合法嗎?大法官釋字第291號

【大法官解釋令】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建物未做保存登記合法嗎?釋字第291號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建物未做保存登記合法嗎?無使用執照者,如建物與基地同屬一人所有者,應提出建築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繳納房屋稅、水電費之憑證。建物與基地非屬同一人所有者,並另附使用基地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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