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院黑手石木欽涉不當招待 新聞總整理:呼籲喬案受害者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法律】前高等法院法官石木欽涉嫌喬案不當招待:法院黑手石木欽案懶人包新聞總整理

在此呼籲所有認為被石木欽法官喬案的受害者,都該站出來,一同去北檢署要求案子重新審理。把荒唐判決昭示天下。石木欽個人行為不當,勿模糊焦點扯藍綠。

 

石木欽法官自認是鬥爭下的犧牲品,若涉嫌招待喬案屬實,被石木欽權力地位所喬案的人或事,才是真正的犧牲品吧!?石木欽自認是清白,又何必自己請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呢!?自相矛盾也!

 

對於受害者而言,石木欽的請辭無濟於事,規避行政責任明顯,除追究石木欽不當行為予以免職行政懲處之外,應受理石木欽擔任高院院長期間之案件重審

 

「法官」是一個神聖也高尚的職業,判決影響的層面至深至廣,甚至是一個人的一輩子。法官是辛苦的,所以受人尊敬,絕對認同有公正廉明的法官存在,但像石木欽用「權力」去喬案左右判決是可恥的! 更是有損國家威信、玷污我國司法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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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院黑手石木欽涉不當招待 新聞總整理:呼籲喬案受害者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圖 | 翻拍聯合報

 

【法律】法院黑手石木欽涉不當招待 新聞總整理:呼籲喬案受害者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石木欽經歷

1、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2017年12月20日)

2、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

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石木欽學歷

1、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2、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大學畢業

3、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

4、65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中等

參自 Votet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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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遭人檢舉涉嫌喬案相關新聞

以下擷取各新聞部份內容,並附上引用新聞網址,不想被引用的新聞媒體可以留言跟我說,我會刪除。

 

 

 

 

 

【司院開轟 石木欽恐移送監院】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林嘉東/綜合報導〕司法院昨天發布新聞稿,已然認定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顯示下週召開的人事審議委員會,會對石做出懲處,即使認為情節輕微也會給予警告;一名司法人士研判,依目前情勢,司院議決將石移送監察院彈劾,再交職務法庭懲戒的可能性不小。

如若石木欽最後被移送職務法庭,依法官法第五十條規定,法官有五種懲戒處分,從重到輕分別是免職(喪失公務員資格)、撤職(停止任用一至五年)、免除法官職務而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罰款、申誡。

 

資深法官研判,依台大校長管中閔在國發會主委任內違法兼職、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涉申報財產不實被判申誡等案為例,若石被認定違失情節重大,因其未涉刑案也無證據認為他有關說,僅是對「不當往來」部分懲戒,故最可能判申誡。但另有法官認為,石木欽是高階司法首長,曾任最高法院庭長、高等法院院長,懲戒處分可能不僅止於申誡。

 

由於石木欽是特任官身分,是否准辭是總統權責,司法院已於十一日將請辭案送總統府核批。……(詳細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第一人因「違反行政倫理」請辭下台】TheNewsLens 關鍵評論

司法院今日(9月13日)指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下簡稱「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於最高法院法官、庭長、高院院長任內,涉及不當行為嚴重違反法官倫理。石木欽在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今年7月的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中,以「公開審理」的方式進行。

目前石木欽已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一職,而司法院表示將追究行政責任。石木欽的請辭,也使他成為台灣首位因「法官任內行為違反行政倫理規範」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

 

什麼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什麼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通常被簡稱為公懲會,屬中華民國司法院下設的機關,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同為中華民國司法制度中的終審法院。公懲會掌理懲戒權,負責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懲戒處分。

 

 

《聯合新聞網》報導,據了解,石木欽數年前就被檢舉在最高法院庭長期間,與該庭法官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居中喬案子;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接獲檢舉後,立案追查逾4年,發現石木欽與數位資深法官人際交往複雜,曾數度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招待。

檢方清查多年來與石木欽等數位法官相關案件,發現石被指控的案件從2013年至2016年,甚至可追溯到更早;不過,有些已逾追訴權時效,有些查無對價關係,台北地檢署日前就石木欽涉及刑事責任被檢舉部分簽結。不過,由於與案件當事人的往來及接受招待等行為,有違法官倫理及公務員倫理規範,檢方在案件簽結後將全案移送司法院議處。

 

《中央社》報導,司法院表示,最高檢察署於今年8月29日函轉台北地檢署函件,內容指出,北檢偵查訴訟案件審理中疑似關說案件,未發現司法官涉及犯罪,但查到有司法官行為失當情事,核轉司法院研處。

司法院調查,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已請辭),於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止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涉嫌為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

 

《華視》報導,司法院表示,這起案件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司法院對此事件之發生,除感到震驚、痛心與遺憾外,亦將依法追究其應負行政責任,宣示絕弊之決心。《聯合新聞網》報導,對於石木欽在法官任內的不當行為是否行政懲處,司法院將交由下周二(9月17日)的「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後決定,石木欽雖請辭仍可能被送評鑑。

 

 

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

《ETtoday》報導,石木欽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由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管全國公務員行政究責,委員長竟因行政倫理問題而下台,格外諷刺。

 

石木欽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後就讀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並在2017年12月20日上任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今年7月的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中,以「公開審理」的方式進行。

 

《自由時報》報導,當時台大校長管中閔遭監察院彈劾,指他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與國發會主委期間,屢次匿名發表文章賺稿費,違法兼職,送公懲會調查。公懲會分案後,便是由時任委員長的石木欽任審判長,並與委員廖宏明、吳景源、張清埤、黃梅月共同審理。考量管案屬「社會矚目重大案件」,經討論後決定破例採取「公開」方式審判,開放外界旁聽,並釋出60個旁聽名額,引起外界討論。(詳細原文出:處 TheNewslens 關鍵評論 )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風紀案請辭 司法院痛心證實】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查出在最高法院庭長、法官、高等法院院長任內,疑有不當往來等重大風紀事件,司法院今證實石木欽已主動請辭公懲會委員長,此案傷害司法形象,除痛心、遺憾外,17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追究其行政責任,宣示除弊決心。

石木欽是首位因司法風紀案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今消息傳到法界,多位友人和共事多年部屬都感到訝異……。

 

司法院今指出,石木欽疑涉風紀案,經過最高檢察署於今年8月29日函轉台北地檢署調查結果,未發現司法官涉及犯罪,但查知疑似關說、有司法官行為失當情事,因此送交司法院研究議處相關行政責任,石木欽已主動請辭下台。

 

司法院表示,石木欽是在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止,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涉嫌為其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並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行為,已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希望全國司法同仁,引以為鑑,謹言慎行,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形象。今上午記者數度連繫石木欽,但無法連絡上他。(詳細原文出處:自由時報 

 

 

 

【法律】法院黑手石木欽涉不當招待 新聞總整理:呼籲喬案受害者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不當往來請辭 司法院追究責任 | 華視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曾任職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和高院院長,沒想到在任期內,竟然替自己的友人案件提供法律意見,還多次和他宴飲及不當往來,司法院表示,石木欽以請辭,但會追究法律責任。司法院指出,高檢察署於108年8月29日函轉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函件,該署偵查訴訟案件審理中疑似關說案件,未發現司法官涉及犯罪,不過經查,有司法官行為失當情事,核轉司法院研處。

 

司法院說明,經查本院所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已請辭),於86年7月22日起至103年6年20日之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為其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司法院表示,這起案件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司法院對此事件之發生,除感到震驚、痛心與遺憾外,亦將依法追究其應負行政責任,宣示絕弊之決心。(詳細新聞出處:華視

 

 

 

影片東森新聞:石木欽涉幫翁茂鍾喬案

 

 

 

【司法醜聞】涉不當飲宴「喬案」石木欽有違法官倫理下台 | 上報

上報快訊/李紹瑜 2019年09月13日 09:16:00

司法界重大醜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查出在擔任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石木欽已自行請辭,司法院也將在17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據《聯合》報導,石木欽數年前就被檢舉在最高法院庭長期間,與該庭法官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連同庭的庭員也出席飲宴,涉嫌居中喬案子。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2015年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最後都不了了之。不過,仍有知情人士向監察院檢舉,司法院也將在17日將開會討論是否對石木欽進行行政懲處,據報導指出,因石與友人往來過程都有明確物證,只能下台,但石仍可能被送評鑑。石木欽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台大國發所碩士,2013年1月,從任職18年的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升任高等法院院長,接替前院長陳宗鎮職位,一至三審資歷完整。石木欽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

 

石木欽遭人檢舉,早在最高法院庭長任內,就與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連同庭的庭員也出席飲宴。此外,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4年前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因查無對價關係,另有些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最後對石木欽涉案部分簽結。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對監察院提出檢舉。

 

司法院接獲通報後,已經決定在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石木欽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而石木欽也在收到通知後,自行請辭,目前仍未針對此事回應。石木欽向被視為與親綠的法官,他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中,破天荒公開審理……。(詳細新聞出處:上報

 

 

 

【有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及不當行為案新聞稿】|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有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及不當行為案,司法院說明如下:

本案最高檢察署於108年8月29日函轉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8月26日函略以,該署偵查訴訟案件審理中疑似關說案件,未發現司法官涉及犯罪,然查知有司法官行為失當情事,爰核轉本院研處等語。

本院經查本院所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已請辭),於86年7月22日起至103年6年20日之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為其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本院對此事件之發生,除感到震驚、痛心與遺憾外,亦將依法追究其應負行政責任,宣示本院絕弊之決心。希望全體司法同仁,深以為鑑,謹言慎行,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形象……。(原文出處: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石木欽案】 司法院:公正處理無關藍綠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爆發醜聞,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司法院長許宗力下台。司法院回應,石木欽涉及不當行為的時間,許宗力尚未就任司法院長,沒有監督不周問題,石木欽案無關藍綠,司法院會嚴肅面對此案,公正處理,作為全體司法同仁的警惕……。

 

司法院表示,石木欽涉及不當行為期間為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許院長尚未就職,因此並未監督不周情事。石木欽是因檢察官積極偵辦,查悉石不當行為。司法院於接獲檢察署函送相關資料後,立即調查石之行政責任,並進行訪談,顯示司法院對於違反司法風紀案採零容忍立場,務必澈底清除的決心。司法院強調,此案單純係石木欽涉及司法風紀問題,無關藍綠政黨。石多年前的不當行為,此刻能夠澈底清查,足以證明政府整飭司法風紀決心,也不因職務高低而有差別待遇。司法院會嚴肅面對此案,公正處理,作為全體司法同仁的警惕。(原文出處:中時晚報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通常被簡稱為公懲會,屬中華民國司法院下設的機關,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同為中華民國司法制度中的終審法院。公懲會掌理懲戒權,負責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為懲戒處分。(參自維基)

 

 

 

聯合報黑白集 | 石木欽也該受公審

台大校長管中閔因幫周刊撰寫社論被控「違法兼職」,上周遭到公懲會的申誡處分。十天之後,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爆發「違反法官倫理」及「不當接受招待」醜聞,而辭去委員長職務。兩相對照,兩案的處理顯得多不相稱!

 

石木欽多年前即遭檢舉,在最高法院庭長期間與訴訟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且居間喬案子。北檢和廉政署追查了四年,發現其不當行為從多年前就開始,不僅交往複雜,且數度接受案件當事人「招待」。

 

但在漫長的調查期間,石木欽照樣一路升官,升到高等法院院長,又在二○一七年底由蔡總統發布他升任公懲會委員長。

 

石木欽在公懲會任內的重大創舉,即是破天荒地對管中閔兼職案採取「公開審理」方式,理由為這是「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果然,公審後不久,管中閔就因幫周刊寫稿獲罪,遭到申誡處分。

 

問題是,法官違反倫理與審理案件當事人不當往來,且接受被告的招待;這種情狀,比起政務官為雜誌撰寫評論,不是更嚴重百倍的事嗎?

那麼,司法院可以讓石木欽輕易辭職了事,一走了之嗎?

既然石木欽可以發明「公審」的辦法,司法部門何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讓他也接受公審一番,讓民眾看看我們這些高級法官都是如何酬酢徇私的?(原文出處:聯合報黑白集

 

 

 

法官操守違反倫理,應受理再審

依照美國的判例,若法官個人操守有問題,做過的判決都需要重新調查、甚至重審,以確定法官沒有收到脅迫或利誘而做出錯誤的判決。

既然這個公懲會委員石木欽因為違反法官倫理被迫辭職,那麼曾經受到石木欽參與的公懲會所做的懲戒判決,或是高院法官院長期間經手過的案子,都該受理當事人要求再審(重新審理)。

在此呼籲認為自己案子有被喬的受害者,都該提起案件重審。

 

【法律】法院黑手石木欽涉不當招待 新聞總整理:呼籲喬案受害者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圖|翻拍自由時報

 

 

 

石木欽與石木標(中華電信) 是兄弟嗎?

附帶一提,石木欽 前中華電信總經理石木標,不止名字只差一個字,連外表都長超像的呢!

(如果有幸跟中華電信打官司的人,對於判決結果覺得很詭異、很奇怪,也不用太驚訝……呵!)

【法律】法院黑手石木欽涉不當招待 新聞總整理:呼籲喬案受害者應受理再審、抗議司法不公

 

 

 

影片新聞大白話 | 石木欽涉案還能升官?

 

 

 

【一封檢舉信 成揭開石木欽案的關鍵】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餐敘、打高爾夫球、雙方甚至到各自辦公室單獨見面,就翁所涉的多起民刑事案件「討論案情」,2人17年來不當接觸次數逾上百次,違反法官倫理。據悉,北檢蒐證多年,案情進展有限,直至去年1封署名「一群台中高分院看不下去的法官」的檢舉信傳遍司法界,案情急轉直下,成為揭開本案的「潘朵拉盒子」。

 

據了解,石木欽被控違反法官倫理期間,自1997至2014年長達17年,由於法官的懲戒時效為10年,因此石有部分行為,將無法懲處。

據了解,廉政署2014年接獲檢舉,指稱某上市公司高層被控內線交易案,涉嫌行賄最高法院法官、庭長,讓案件發回更審,最後無罪定讞,檢舉名單包括石木欽在內。不久,檢廉再接獲檢舉,指石木欽受友人翁茂鍾請託關說炒作應華股票案,甚至翁還透過白手套行賄法官。但檢廉曾對翁茂鍾監聽、行動蒐證多年,因查無具體對價關係,案情始終難以突破。

 

直到去年,1封署名「一群台中高分院看不下去的法官」的檢舉信,內容直指翁與石交情甚篤,翁當年炒作應華股票案,一、二審都重判8年,上訴最高法院發回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僅依商業會計法輕判4月,連檢方都未上訴而定讞,檢舉石為老友關說本案……。包括檢廉、司法院政風處、監察院都接到這封檢舉信,據了解,監察院曾要求司法院說明,司法院請台中高分院函覆,但台中高分院列出洋洋灑灑理由,表示判決沒有違法。但檢廉由於檢舉內容具體,去年搜索翁茂鍾相關處所,在翁的辦公室,搜獲他與祕書10多本關鍵記事本。

 

據悉,記事本詳列翁、石自1997年至2014年的往來記錄,包括2人與一群資深司法官、律師在高檔日式料理餐廳餐敘、高爾夫球敘,次數多達上百次,甚至還記錄翁、石分別到各自辦公室單獨見面,還註明「討論案情」。檢廉按照記事本按圖索驥,去年、今年2度約談翁到案。8月中旬,北檢因查無石的貪汙事證,簽結全案,但認為石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罕見於8月26日函報最高檢察署,最高檢29日函請司法院處理。由於石聲明影射與審理管中閔案有關,北檢澄清,管案是9月2日判決,檢方在管案判決前即已處理石案,足以證明兩案並無關聯。(擷取原文出處:中時電子報

 

 

 

影片中天新聞 司法界醜聞! 公懲會首長「接受不當招待」請辭

 

 

 

 

【司法醜聞富豪宴】「法官們」投訴石木欽富商好友關說獲輕判 監委要查

文|黃揚明    攝影|林俊耀

 

【司法醜聞富豪宴】「法官們」投訴石木欽富商好友關說獲輕判 監委要查

 

高鳳仙指出,陳情人指出,2013年起台中高分院有件最高法院發回的炒股案重大案件,翁茂鍾不斷透過該院同事向承辦同仁關說,稱其與石木欽多年好友且非常有私交,炒股案發回更審是「長官在最高法院服務時的精心傑作」。

 

高鳳仙表示,原台中高分院判翁茂鐘有期徒刑8年,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法官邱顯祥、林源森、廖純卿完全認同原審犯罪事實,卻僅對犯罪所得計算方式有不同見解而發回,2014年5月21日將原判決認定的炒股罪撤銷,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輕判4個月結案此外,陳情人還痛批「判決太荒唐,為百分百的司法弊案」。且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未主動上訴,致該案判決確定,陳情人也質疑可能是檢察官受賄或受上級關說,希望監委詳查。

 

高鳳仙接獲陳情後,雖請監察院函請司法院及法務部等機關說明處理情形,但都回應相關處理並無不當,但未對該案深入調查,因此她將針對最高法院發回該案有無受到不當關說影響、台中高分院法官有無接受關說、與翁茂鐘有不當接觸、更審判決有無違法等疑點申請自動調查。另外,石木欽被爆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等職務期間,涉嫌與司法審理程序當事人過從甚密、多次接受不當招待,監委林雅鋒、王美玉、蔡崇義也於昨天申請自動調查。…… 擷取原文出處:《鏡報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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